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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将乐县财政局   索引:sm09109-3020-2008-00082   文号:将财〔2008〕55号   日期:2008-7-1

各有关乡镇财政所、民政办:
    为了促进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,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《关于下达省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》(闽财(社)指〔2008〕7号)文精神,现下达有关乡镇老年服务中心经费13万元,用于添置设备补助等。请加强资金管理,专款专用,并将此经费列入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1300项“彩票公益金支出”科目。
特此通知。




 




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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